为切实加强机关建设,改进机关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指导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,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,特制定本规范。
1.坚持理论学习。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熟悉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及规律,学习掌握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,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。
2.崇尚道德风范。尊重领导,关心同事,团结互助,密切协作,共同进步。
3.增强服务意识。牢固树立为教学院部和师生服务的观念,提高工作效能,努力为师生员工提供方便、快捷的服务;实行首问负责制,按承诺时限及时办结审批事项;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,按政策规定不能办的事要耐心解释,不属职责范围的事,要说明情况并帮助联系落实。
4.遵守工作纪律。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维护国家安全;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,不早退,有事(病)请假;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、聊天,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;中餐严禁饮酒,严禁酗酒闹事。
5.严格依法行政。遵守法律法规,自觉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,秉公办事;坚持民主集中制,服从组织和领导,反对自由主义。
6.搞好廉政建设。坚决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,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,自觉接受监督。
7.厉行勤俭节约。增强勤俭节约意识,反对铺张浪费,节约用电、用水,降低能耗,建设节约型机关。
8.注重举止仪表。穿着整洁,举止文明,礼貌待人;态度和蔼,热情亲切;谦逊礼让,平易近人。
9.热情接待来访。日常办公提倡用普通话交流,对来客来访,一视同仁,讲究文明礼貌。
10.优化办公环境。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清洁,物品摆放整齐有序,不在办公室或走廊大声谈笑、喧哗。会议室等办公场所严禁吸烟。